【黃韡誠律師法律專欄】疫情告急!防疫保單買好買滿!?

【疫情告急!防疫保單買好買滿!?】
2021年5月,國內疫情急遽升溫,總統蔡英文呼籲國人沒事就宅在家,沒必要別出門,若要出門務必戴好口罩,還要多噴酒精+勤洗手,除此之外,對於疫情束手無策,新冠病毒唯一解藥「疫苗」迄今仍然望穿秋水,毫無著落,全體國民陷入極度恐慌焦躁氛圍中,唯今之計,只好把防疫保單買好買滿,不失為亡羊補牢的防疫良策。
國內坊間防疫保單,首推防疫神單就是臺灣產物保險於2020年底推出的個人防疫險保單,只要繳納500元保險費,一旦染疫遭隔離或治療時,即可獲得10萬元理賠金。這張保單更採取飢餓行銷的手段,宣稱短短數日即將停售,頓時造成國人一窩蜂搶購熱潮,保險業務員簽保單簽到手抽筋。
但是民眾真的知道自己買了什麼保險?這張保單的保險事故是什麼?其實很多承購者都講不清楚,幾乎都是抱著先搶先贏,買個心安的態度來承保。其實不難,這張保單保的實際內容是被保險人若因為「法定傳染疾病」,遭到「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隔離治療」、「居家檢疫」或「集中檢疫」等處置之一者,保險公司就應理賠定額10萬的「隔離補償金」。
隨著防疫保單熱銷,保單爭議也接踵而來,首先第一個契約爭議在於,若保單約款是以被保險人「住院」或「入住負壓隔離病房」作為理賠條件,但若因新冠肺炎確診的被保險人,屬於輕症或者無症狀,無法被「醫院」收治,轉而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館」甚至是「方艙醫院」時,是否符合保險契約所訂「入住醫院」的定義,將會是契約解釋上的重大爭議。其次,若保單約款是以被保險人接獲衛生主管機關的隔離通知書作為理賠條件,則未來萬一防疫警戒提升至四級,全面性封城導致被保險人無法出門,雖然實質上等同於居家隔離,但仍可能因不符保險契約要件而無法取得理賠。
除了隔離保單之外,還有一種是疫苗保單,由於目前各家疫苗均有存在潛藏的副作用,畢竟疫苗對人體來說是個全新的外來物,因此可能產生激烈的免疫反應,諸如發燒頭痛、倦怠無力、腸胃不適、全身酸痛甚至血栓等症狀,最終才能生成有保護力的抗體。疫苗保單就是針對被保險人注射疫苗之後產生身體不適反應,給予醫療及住院的理賠,但各家保險公司的疫苗保單均是以身體不適反應嚴重到「住院」為前提,是必須特別注意的。此外,消費者應該先審視自己的醫療保險,是否有涵蓋注射疫苗不適的狀況,再決定是否需要購買疫苗保單。
關於可能產生種種理賠爭議,未來消費者在購買保單時務必睜大眼睛,大致上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1.檢視自己已投保的醫療險,是否涵蓋法定傳染病及額度是否足夠,避免重複投保的情況發生。
2.在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業者對於同一法定傳染病是否有限定給付次數。
3.未來若達到封城或封區狀態,是否符合「隔離補償金」的請領要件。
瞭解自己的需求,審慎選擇適合保單,才能確保自己付出的費用花得值得,萬一保險事故發生,才能看得到也吃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