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與產業法治-勞動法治為例

作者: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 法學院院長 廖義銘

前言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這句話,是我國發展國際觀光,最值得珍視、也最應予反省的一句話,因為,這句話代溫暖窩心地表達了台灣在國際觀光旅遊的激烈競爭中,沒有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可以取代的優勢;同時,這句話真真實實地說明了我國國際觀光事業整體永續發展的唯一條件。
我國觀光事業的優勢競爭力與永續發展的唯一條件,是台灣人民良善、熱情、有禮、好客的普遍習性。此一為國際友人普遍認同的美好特質,是集一代又一代之眾台灣人之心而形成的,然而,此一特質,卻也只要這一代少數人的無心或忽略,便會破壞殆盡。
而這可能會破壞整體台灣人美好形象的少數人,卻有可能只是一位對自己的處境心有不甘的司機、一位想加班多賺錢卻不被允許的員工、也有可能是一位對政治人物諸多不滿同時自己的收入愈來愈少的導遊、更有可能是一位因失業而走在路上冷淡無情的陌生人。

觀光發展中的夥伴

觀光政策之設計,最根本的目標,也是最深層的智慧,乃是要能夠經由政策的施行,而減少上述這些人出現的機會。
就我個人之理解,目前我國政府之諸多勞動政策,便很有可能使這樣的人增多。因為,我國政府,早已為政治鬥爭的目的,而忘卻了,在觀光服務市場中,需要大優質的服務人力,在政府及法規友善而容許彈性的環境下,投入服務之工作。要討好勞工,卻同時不願得罪資方的勞動政策,使觀光服務業之僱主,依市場運之需要,以及成本效益最大化考量來彈性經營之空間,受到極大限縮。
我個人認為,國際觀光事業之永續發展,其唯一條件,是具有競爭力之優質觀光服務業者之永續投入。政府要發展觀光,必須將觀光服務業者視為夥伴,而非部屬,更非敵人。而作為夥伴,政府應與業者,應共同認知以下之事項:

一、觀光之永續發展應有跨服務業之合作

觀光業之發展,除了傳統之旅館、交通與餐飲業外,其他與「人」的服務有關之服務業,都是非常重要的環節,例如緊急醫療、藥品零售、老人照護、幼兒照護、寵物照護、3C設備維修、旅行保險、甚至於房地產仲介等。這些相關業者所提供的服務,都能夠給觀光客產生賓至如歸的感覺;相反的,也可能讓觀光客感到灰頭土臉、水土不服。因此,為使觀光業能夠永續經營、長足發展,應將這些相關業者,視為是觀光服務業鍊之整體。

二、觀光服務業勞動人力運用應有彈性

要提供觀光客無微不至的服務,除了要各種不同行業別的服務之串連、整合外,更必須這些整合在一起的服務業,都能在隨時隨地,有充分適足的服務人力來提供服務。而要做到這一點,業者在人力的運用上,便必須有相當的彈性,而能夠依成本效益之考量與市場之需要,提供從業員工適足的薪資與各種誘因。我國政府目前在勞動政策上,採取強硬的態度,配合強硬的勞動檢查,使觀光服務業相關業者之彈性用人,失去其合法空間,對於我國觀光服務業之發展,相當不利。

三、觀光服務鍊之業者應合作形成自律規範

最後,為確保服務之品質,並期望服務品質之保證,非來自於政府無彈性之管控,則業者本身,應通力合作,自主形成相關自律規範。例如,在服務勞動人力之運用上,要減少政府嚴格之管控,業者便應提出自律規範,並自我遵守,使其彈性運用之服務人力,不致於因為過長時間之工作,或於缺乏勞動保障之環境下工作,而損害勞工之法定權益。也唯有業者如此之自律,才能使觀光服務業,有源源不絕之年輕、優秀人力願意投入。

結語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而人是需要被照顧、被鼓勵、被支持的。路上的陌生人是人,同樣的,勞工是人、業者也是人。政府首先要照顧、鼓勵和支持那些在觀光客來到台灣時,提供各種服務的業者;然後,這些業者在有利可圖,且前景可期的環境下,也好好照顧、鼓勵和支持那些和觀光客第一線接觸、提供近距離服務的員工,這樣,我們最好的風景,才能夠維持。而只要維持了這最美的風景,台灣的觀光事業,才可以抗拒來自於太平洋或台灣海峽對岸的颱風。